人民币债券

人民币债券简称人民币债券,在香港简称点心债,在台湾简称宝岛债,是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单位的债券,定期获得利息、到期归还本金及利息皆以人民币支付。

沿革

  • 2007年,国家开发银行首次在香港发售人民币债券。
  • 2009年,外资银行汇丰银行(中国)东亚银行(中国)获准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。
  • 2010年,麦当劳成为首间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外资企业。[1]

特征

  • 必须以人民币购买
  • 可以在债券市场上进行抛售
  • 利率上升可引致债券价格下跌
  • 只有由中国政府发行的债券,才会由中国政府担保


参考来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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