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币债券
人民币债券简称人民币债券,在香港简称点心债,在台湾简称宝岛债,是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单位的债券,定期获得利息、到期归还本金及利息皆以人民币支付。
沿革
- 2007年,国家开发银行首次在香港发售人民币债券。
- 2009年,外资银行汇丰银行(中国)及东亚银行(中国)获准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。
- 2010年,麦当劳成为首间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外资企业。[1]
特征
- 必须以人民币购买
- 可以在债券市场上进行抛售
- 利率上升可引致债券价格下跌
- 只有由中国政府发行的债券,才会由中国政府担保
参考来源
- ^ 首家外企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恒生推人币发薪服务[永久失效链接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