寸是东亚传统的长度单位。一尺为十寸,一寸为十分。于中国周代已经出现,后传到日本、朝鲜半岛、越南等地。在文学上常用作比喻短的事物。
“唐尺”一寸,约等于3.7厘米。十寸,等于十四又八分之五英寸。
此条目介绍的是传统度量衡长度单位。关于现代市制的寸,请见“
市制”。关于中文部首,请见“
寸部”。
寸口是中医切脉的部位,约在手掌后一寸处。
香港法例沿用古制,1寸=3.71475厘米[1],但此单位香港已几乎无人使用,而只会用“英寸”(1英寸=2.54厘米);“寸”通常代指“英寸”。
中国历代长度皆不同。
另见
注释
- ^ 度量衡條例. 电子版香港法例. [2017-03-18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-05-18)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