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界和下界

设为一个偏序集,若存在,能满足都有,则称作集合的上界,若存在,能满足都有,则称作的下界。

例如在实变数中,若存在一个实数,能满足都有,则即为集合的上界,若存在一个实数,能满足都有,则即为集合的下界。

性质

连续性公理:在非空实数集中,若含上界,则必含最小上界(上确界);若含下界,则必存在最大下界(下确界)。[1]

参见

  1. ^ 确界存在定理-学术百科-知网空间. wiki.cnki.com.cn. 知网空间. [2017-06-08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-10-28).